小说《重生不舔狗,我被超偏执青梅占有》,超级好看的都市小说,主角是林夕陈洛,是著名作者“香肠烤腊肉”打造的,故事梗概:“你回来吃了饭早点休息,我自己能回家。”陈洛没有回答,到底去不去接她。林夕的性子火辣又倔强,他要是给了明确的答案,她肯定会跟他执拗,在林夕心底他身体健康非常重要。但凡是危害到他身体健康的行为,她都会执拗!“我先去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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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当然是想陈洛接她。
可一想到晚上夜凉,她下晚班得12点钟。
“你回来吃了饭早点休息,我自己能回家。”
陈洛没有回答,到底去不去接她。
林夕的性子火辣又倔强,他要是给了明确的答案,她肯定会跟他执拗,在林夕心底他身体健康非常重要。
但凡是危害到他身体健康的行为,她都会执拗!
“我先去办事情。”他骑着自行车朝着街上去。
从林夕家到街上要骑自行车一个小时,有句话非常形象,骑多了钩子上全部都是干茧巴,摸起来梆硬!
以前没有自行车的时候,他们是打着火走山路去上学。
这些年他从小镇考出去,林夕真的吃了不少苦。
他们村没有学校,只能走山路到城里面上学,山路非常远又难走,早上五点就得起床,遇到下雨天还得提前一个小时。
林夕为了让他上课时不饿肚子,她基本凌晨三点就起来做早饭,还会把中午的饭做好装在铝皮饭盒里面带去学校。
现在回想他读初中到高中,吃的饭一直都是营养又健康!
而且每个早上他都会有两个鸡蛋吃。
林夕每次都会把她吃的鸡蛋给他,说是男孩子需要长身体,她女孩子不需要这样大的营养,这些付出都是实打实。
前世他享受得心安理得,还怨恨林夕!
一路想着以前做的混账事情,陈洛到了街上,他推着自行车按照记忆,绕过前街去了后街,把自行车停在了一家面馆门口,他拐弯去了后街最左边的小巷。
这条小巷里是专门卖古董。
许多人用布摆在地上,布上面放着各类很有年代味的玩意。
大多数都是假的!
但假的里面也有真物件!
前世记忆中,他被林夕从看守所里面接出来,与林夕赌气,他就来到刚才停车的面馆吃面,正好就看见了有人捡漏成功!
那人捡漏得是一个碗,据说是康熙年间得碗。
当场就卖了五十万!
但现在这个捡漏人是他,他没有立即到康清朝碗的摊面,而是先在其他摊面看着,看了大概半个小时,他才优哉游哉到放着他要捡漏碗的摊面。
“老板我这里都是正宗货。”小摊贩一天都没有开张,快要收摊的时候来个人看东西,他脸都快笑烂了。
陈洛:“嗯,随便看看。”
“老板你看的这根烟杆,是慈禧太后……”
“慈禧太后用的烟杆是木头做的啊?”
小摊贩尴尬笑了笑:“嘿嘿,慈禧太后身边小丫鬟的小丫鬟用过。”
“就这跟木头,我家门口能砍一堆,能做一卡车出来。”陈洛把烟杆放下,又拿起了个看着很有年代味的杯子。
“老板你手中这个杯子就有讲究了,他是青花瓷,青花瓷你听说过吧,宋代的东西,在宋朝那些达官贵人都喜欢……”
“老板大家都是同行,这个青花瓷刚挖出来吧?”
摊贩老板刚准备回击。
“我上次看到老板你去你家后山挖出来,老板你家在双龙弯,门前有个池塘和一块土,土边种满了李子树!”
摊贩老板一惊:“原来是同乡啊。”
“就是看着是同乡,我才过来照顾你的生意,我看了这么一圈,也就这个碗我家有点需要,老板大家都是同乡,你说个准价。”
摊贩老板见是同乡就知道没得赚了。
“你给十五块嘛,我们都是同乡,同乡不得坑同乡。”
陈洛没有讲价,他已经看到前世花五十万买下这个碗的老板走过来。
他干净利落给了钱。
“哟,这个碗……”正好前世五十万老板走过来。
他沉吟了三秒,“小兄弟你手中这个碗能不能让我掌掌眼?”
果然是有钱人,说话都这么有格调。
“行、”陈洛把碗给了五十万。
五十万拿着仔细瞧,越瞧脸色越大变,他还让身边的人也瞧了,只听到那人激动说,“没错了,没错了,的确是康熙年间的物件!”
“小兄弟这个碗可否卖给我?”五十万问着陈洛。
陈洛看着眼前五十万,大概四十多岁,穿着一身体面的西装,戴着金丝框眼镜,带着一股文风气息。
前世他也跟林夕认识过大人物。
其中还真见过眼前这个人,他叫王文华。
是个妥妥的有钱人,而他来买这个碗并不是拿回去做摆件,是他要拿去送礼。
陈洛爽快:“能。”
王文华不怎么买古董,倒是不知道价格,于是他把陈洛约去了就近的茶馆。
“小兄弟你开个价。”
陈洛端着茶杯,气质超脱喝茶。
“老板你看着给个价格,我相信老板为人。”
王文华问了身边人,他斟酌道:“五十万如何?”
陈洛:“可以。”
王文华倒是没想到陈洛会这么耿直,可能是做生意经历的尔虞我诈太多,陈洛的耿直倒是让他一时间有些不敢接受。
“老板莫耽误时间了,楼下正好有个银行,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完事了,我还得去接我媳妇下班。”
王文华心底很震惊。
他打量着眼前的小伙,一身地摊货加起来可能都不超过二十块,却对五十万没有任何惊讶,反而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他拥有过许多五十万的淡然!
徐枫前世还真拥有过许许多多的五十万。
这点钱前世他一天就跟王珍珍花过!
陈洛跟王文华去了银行转账,他顺带还取了一千块在身上做现金用,准备明天去百货商场给林夕买衣服还有其他东西。
这个年代一千块能买好多好多东西!
钱还是一分钱一分货的时代!
“东西是你的了。”陈洛潇洒把兄弟给王文华。
王文华把东西收好,他喊住陈洛:“小兄弟不妨做个朋友?”
陈洛:“行啊,我叫陈洛。”
“王文华。”王文华递出名片。
陈洛接过。
“以后有时间我请小兄弟吃饭。”
陈洛摆了摆手。
“老板他看上去就是个不谙世事的大学生,你跟他认识……”
王文华却说:“这个陈洛我觉得不简单。”
陈洛揣着五十万,他看着手中的名片思考。
前世接触王文华他做得生意非常杂,但最大的生意却是地产,他还因为汤臣一品名声大噪,成功登陆富豪排行榜!
只不过现在的他还在入门,即便是入门手中的人脉也不少。
对他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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