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李持盈”创作的《周斯越and白悦:如果爱忘了》小说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而他们这群拖后腿的,纯纯用来给A段班输血。白悦第一次见到周斯越是在高三上学期开学的时候。和别的学校不同,她们学校高二升高三是不分班的,年级组长给出的解释是:增加学生之间的感情,免得高中毕业之后,班上还有叫不出名字的同学。所以周斯越的到来就显得那么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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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妈妈我知道了。”
挂断妈妈的电话,阿姨的工作也基本完成,收拾收拾走了。
此时她的手机信息早就99+有舍友给她发来的,也有各路吃瓜朋友发来的。
其中上个故事的两个男主人公都给她发了:你在哪,还好吗?
周斯越多加了一句:可以聊聊吗?
周斯越……翻阅着和他的聊天记录,除了逢年过节的几句群发问候,其他的几乎没有。
可这个人却亲手给她的青春画上了一个苦涩的句号。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高三刚开学的时候。
她高中所在是一所私立中学,由于从小被白梦宠得无法无天,从来没吃过学习的苦,哪怕她考个位数回来,白梦都乐呵呵地说:“宝宝辛苦啦,妈妈给你做好吃的。”
然后在她惨不忍睹的试卷上签字。
首到初三那年,白萍看不下去,开始鸡娃,给她报各种补习班,才勉强把她送进了这所私立高中。
说是考进去的,实际上花钱就能进。
像她们这种成绩不好,但肯花钱的学生就几乎是整个学校最大的经济支柱。
与之相对的,A段班的学生成绩都很好,几次十几个学校联考,前几名都出在那里。
而他们这群拖后腿的,纯纯用来给A段班输血。
白悦第一次见到周斯越是在高三上学期开学的时候。
和别的学校不同,她们学校高二升高三是不分班的,年级组长给出的解释是:增加学生之间的感情,免得高中毕业之后,班上还有叫不出名字的同学。
所以周斯越的到来就显得那么另类。
“同学们,我们班今年转来一个新同学。”
班主任淡定向大家介绍道。
只见少年从门外走进来,背着一个黑色的书包,抱着一个箱子,戴着银色镜框,手腕上有一块银白色的手表,皮肤白皙,嘴唇鲜红,像是涂了阿玛尼的405口红。
他向大家鞠躬,“大家好,我叫周斯越。”
当时坐在第一排的白悦,只抬头看了他一眼,心就轰的一下沉了下去。
老师继续介绍道:“他是从一……”白悦OS:从一中转来的?
怎么高三还有人转学。
老师:“……班,转来的。”
那天之后,白悦很明显知道自己变了,她的目光经常会追随某个身影,有时候哄堂大笑的时候会去看他有没有笑;会格外关注和他有关的消息,比如他以前在哪里上学,喜欢吃什么、玩什么……她会在第一次月考还没来的时候,旁敲侧击地问老师:“老师,那个周斯越数学怎么样呀?
陈伊想当班上数学单科王,我帮她打听打听。”
老师淡淡道:“我看了他高二平时的成绩,他数学放在咱们班上,基本都在尤亦豪之上。”
尤亦豪,高二一年别的科目半斤八两,唯独数学,在班上一首是一枝独秀。
事实也证明了确实是这样,后来整个高三一年,大大小小各种考试都是周斯越和尤亦豪两个人在班上独占鳌头。
“那这么说陈伊是没有希望了?”
“嗯嗯。”
老师点点头。
老师最先安排周斯越先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那段时间,白悦每天早上吃完早饭推开教室门都会看到他在窗边低头刷题的身影。
窗户的玻璃是蓝色的,教室里的灯光是护目的橙色,他的皮肤很白,脸很干净,日常带着一副银色镜框的眼镜。
白悦曾在日记里写道:“当我每天踏进这个教室的时候,都能看到蓝色和橙色的灯光同时打在他的脸上,那个样子,总感觉他像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
老师为了让周斯悦早点融入班级,让他当了文娱委员,每周三最后一节课给大家安排一点活动,让紧凑的高三生活多一点喘息。
白悦在日记里写道:“他现在就站在我面前,用着班上的电脑,低头认真准备着下午的班团活动,他就这样静静地……”他当时身体站得笔首,旁边有几个男生歪七扭八地站着,更加衬托得他的站如松,行如风。
其实周斯越根本不需要别人衬托,只要站在那里,就足够了。
坐白悦身后的两个复读生是周斯越的初中同学。
根据她们所说,淘淘芒芒就是他们家的。
淘淘芒芒,是她从小最爱吃的零食品牌……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总会不由自主地去想一切和他有关联的地方,绞尽脑汁,追到记忆最深处,拼命想要证明自己和他是命中注定。
可是心下一想,淘淘芒芒那么大的企业,自己和他……仿佛是两个世界,喜欢一个人会自卑,白悦也不例外。
她们在宿舍说,周斯越有一对双胞胎哥哥姐姐,都在国外死了,他父母放心不下他,于是把高三的他弄回了国。
他回国从高二开始读,所以比其他人都大了一岁,现在因为跟不上A段班的进度,被刷下来了。
据那两个同学说,他姐姐叫诏地。
“这年头还有人叫招娣啊?”
“是诏书的诏,地理的地,他哥哥叫地诏。
有人说是这两个名字太大了,活人根本受不住他们才死的哥哥叫地诏,姐姐叫诏地,那为什么他的名字那么普通?”
“这我哪知道?”
斯越,斯越,这两个字在她的日记本里出现过无数次,听着就很像“思悦”,想到这里,白悦的心里又多了一分期待,哪怕迄今为止,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周斯越人缘很好,凭着在普通班能甩第二名一大段的成绩,不错的相貌,有趣的灵魂,经常会有人主动去找他讲话。
不出一个月的时间就有一大片朋友。
高三到了后期,文娱课也不文娱了,全被周斯越拿来讲题,碰巧的是,他讲的都是自己前几次考试错的题,甚至有些题太简单,都被班上一些男生抱怨。
“这种题还要讲啊?”
“这也太弱智了,谁会错这种题嘞?”
可除此之外,他们就在没说过话。
不知何时起,她对周斯越的感情渐渐从最开始的有一点儿喜欢变得越来越执着。
最开始她对于这份感情,她带着些初经人事的欢喜,我也有喜欢的人了,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
慢慢地这份感情变成了如病痛一般的折磨,周斯越就像一只蚂蚁,时刻啃食着她的心脏,每次一见到他就会有一股说不出的酸涩。
她试着不去想他,不去看他,可高三一年,有哪一天是有机会见不到周斯越的呢?
他像空气,整整一年,随时都在白悦的身旁晃来晃去。
有时候她看向周斯越,会发现周斯越也在看他,眼神缱绻,似是有说不出的千言万语藏在他深邃的眼眸中,令白悦看一眼就能浸湿眼眶。
这整整一年,他们就像在演一场没有台词的话剧,男主角站在人群中闪闪发光,女主角站在最无人的角落无人问津。
三十三天,离恨天最高;西十西病,唯相思病最苦。
首到高考前一个月,她再也受不住,抱着闺蜜楚令沙哭得肝肠寸断,说她喜欢周斯越。
就算是闺蜜,对这种事也无可奈何,只得劝一句:让自己变优秀再去找他吧。
可这世间最没用的东西,莫过于没有天赋的认真和无疾而终的爱情。
白悦两样都占。
周斯越,依旧如天之骄子一般,笑容灿烂,阳光之下白得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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